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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点培训机构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

作者:国际注册职业技术认证中心 日期:2021-05-21 00:00:00 点击数:

定点培训机构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
 
申报条件:
1、具备法人资格和其他法定教育培训资质。
2、具备开展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所必需的场地、相关职业培训教学设施及配套教学设备。
3、具备符合规定数量和职业资格课程授课要求的专(兼)职师资和管理人员。具体条件:每个培训机构须有3名以上具有相关专业职称和资质的专职培训教师,并在相应地区发展合理数量的兼职师资力量。同时要配备2名以上考评员。
4、有相关专业设置的大中专院校申请成为直属定点培训机构时,不受上述条件限制。
申报程序:
1、填写《定点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》(可同时申请多个项目),填写清楚加盖公章。
2、提交其他相关申报资料,申报材料邮寄至国际注册职业技能认证中心考试办公室:
1)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;
2)办学资格证明复印件;
3)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;
4)业务经营情况介绍;
5)承担其他方面的培训或认证情况介绍;
6)培训方案及师资的解决方案;
7)培训的运作计划;
8)宣传计划及方案;
9)生源保障及组织情况。
3、审批
1)未通过审批,重新申请或终止申请;
2)通过审批,与申报单位签定授权协议书。